三河2人不还贷款,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录入编辑:超级管理员 本站 | 发布时间:2022-05-242022年2月16日9时许,三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在工作中获悉:嫌疑人杨某国贷款到期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偿还贷款本金420万元和相应利息,于2019 年5月6日被起诉至三河市人民法院,法院于2019年12月22日依法做出判决,但杨某国仍拒不偿还贷款本息,截至2022年2 月16日,造成贷款银行直接经济损失7229911.92元。
经侦大队于2022年2月16日受理此案,经查:杨某国涉嫌骗取贷款,于2022年4月15日立案。2022年5月19日,经侦大队依法传唤杨某国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犯罪嫌疑人杨某国对该案件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国已被我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2年2月18日9时许,经侦大队在工作中获悉:褚某旺贷款到期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偿还贷款本金260万元和相应利息,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2019年5月6日,该行起诉至三河市人民法院,法院于2019年12月16日依法做出判决,但褚某旺仍拒不偿还贷款本息,截至2022年2月18日造成该行直接经济损失4460608.53元。
2022年2月18日经侦大队受理此案。经查:褚某旺涉嫌骗取贷款,于2022年4月15日立案。2022年5月17日,经侦大队传唤褚某旺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褚某旺对案件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褚某旺已被我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平安三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