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强制执行,股东还可以用知识产权实缴吗?
录入编辑:超级管理员 本站 | 发布时间:2024-12-24公司被执行时,股东是否可以用知识产权来实缴,这个问题需要从公司法和相关法学理论出发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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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明确一点,在公司被执行的情况下,股东不能通过以知识产权实缴的方式来逃避或减轻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公司被起诉执行,还不上债,那债权人呢有权可以申请将公司强制执行,甚至还有可能增加未实缴的股东成为被执行人,要求实缴期限加速到期,以实缴资金来还债。那有股东想,这时候还能不能用专利、软著这些知识产权来实缴。
首先知识产权实缴合法合规的没问题,股东对企业的实缴义务,在认缴期限内随时都可以履行。但是现在法院重点保护债权人,会依法清查公司的资产,以及股东的出资情况,在强制执行的情况下,就算用知识产权实缴完成,股东也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院也会重新请评估机构对知识产权进行具体评估,如果是不正规的代理机构给你办完了知识产权实缴,可能会导致知识产权的价值虚高,补足部分要用现金补足。
如果股东尚未完成出资义务,则在公司被执行时,股东可能需要依法按照法律法规补足出资,但这并不等于股东可以用新的知识产权来进行实缴代替原有的出资义务。因为这不仅违反了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也可能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我们不能等到公司出现危机的时候,才想起来用各种方式来完成实缴,最好是在债务债权形成之前,尽快实缴到位,做好风险的规避。选择专业正规的知识产权实缴公司,不仅可以帮助股东规避在破产清算时因未实缴而被追缴的风险,又能确保公司存在债务纠纷时可以用资产抵债,不会牵连到股东的个人财产。